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日消息(记者刘丽萍)8月31日晚,三亚市七届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三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新海南客户端记者从会上获悉,为进一步简化、优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实施,三亚拟采取区域评估代替单个项目评估,推行“以函代证”的方式核发规划许可,实行土地出让即开工。
《措施》称,三亚拟推行区域评估评价,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片区,采取区域评估代替单个项目评估,项目业主单位不再单独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水环境评价等。已采取区域评估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采取降等审批,但特殊项目、能源、制造等项目除外。
《措施》提出,三亚拟推行“以函代证”。新建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采取“以函代证”的方式核发规划许可,提速规划许可审批。实行土地出让即开工,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后,可核发“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
在减少互为前置方面,《措施》提出合并项目审批环节、取消审查前置条件、优化施工许可条件三大举措。此外,三亚拟推行承诺制,实行建筑设计指标承诺制、实行生态节能设计承诺制、简化临时建筑审批流程、取消项目招标事项审核。
《措施》提出加快投资评审,限定编制审核时间。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落实限额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审核(财政预算评审)时间不超过15天。审核反馈修编次数超过三次或修编时间超过7天,审核单位可按照单项造价指标直接出具审核结论。
三亚还将推行“一窗办结”。按照一窗收件、并联审批、一窗出件的方式,采取综合窗口收件,多部门并联审查审批,部门间信息共享,限定审批时间,综合窗口统一或分批提供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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