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QDLP境外 首批试点名单出炉

日期 :2021-08-09 08:50:20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公众号

日前,经省政府审定,《海南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 首批试点名单》出炉。具体试点名单(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暂定名称)如下:

 股权 类

 ★华能景顺罗斯(北京)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KKR 集团

 ★中粮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和谐恒兴私募股权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春华秋实(天津)股权 管理有限公司

 ★交银国际私募股权 管理(海南)有限公司

 ★西藏领沨创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凯心资本有限合伙人

 ★晨壹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洪泰同创 管理有限公司

 ★华杉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磐茂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斯诺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非股权 类

 ★海南平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龙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高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动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进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万柏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时代复兴 管理有限公司

 ★天算量化(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电话:0898-65329280)

 延伸阅读

 2121年4月,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联合印发《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 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QDLP暂行办法》),明确了QDLP的定义、适用对象和申请流程等。

 一、什么是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

 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简称“QDLP”)是指在通过资格审批并获取额度后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可向境内合格 者募集资金,设立试点基金 于境外一级、二级市场。

 二、《QDLP暂行办法》适用对象有哪些?

 QDLP企业分为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试点基金,符合条件的新设基金管理企业和存续基金管理企业均可申请试点资格。

 三、《QDLP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有哪些?

 《QDLP暂行办法》共十一章五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相关定义解释、试点相关单位职责、试点相关市场主体的准入条件和业务范围、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设立和试点额度申请的程序、托管人准入条件和业务职责、企业购汇及对外 流程、行政管理人的准入条件和业务职责、企业额度管理、信息披露要求、监督管理要求、解释权归属和实施日期等。主要亮点包括:

 一是“门槛低”:《QDLP暂行办法》中要求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任一主体或上述任一主体的关联实体最近1年内未受所在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门槛较低。

 二是“投向广”:《QDLP暂行办法》中规定试点基金境外 范围包括:境外非上市企业的股权和债券、境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股票和债券、境外证券市场(包括境外证券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等)、境外股权 基金和证券 基金、境外大宗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等, 范围较广

 三是“无限制”:《QDLP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在未超过海南省QDLP总额度的前提下,单家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额度申请和单个项目的 额度无限制,试点相关单位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批复的试点额度。

 四是“更灵活”:《QDLP暂行办法》明确规定,QDLP试点企业对外 额度实行余额管理,且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可发起成立多只试点基金,可在其设立的各基金之间灵活调剂单只试点基金对外 额度,各单只试点基金对外 额度之和不得超过经试点相关单位批准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对外 额度。

原标题:海南QDLP境外 首批试点名单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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