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价格10800元/㎡,海口10.6亿元挂牌4宗安居型商品房用地

日期 :2020-08-29 13:20:37  来源: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月28日,海口市挂牌出让4宗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用地,总面积为93999.23平方米(合141亩),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挂牌起始总金额约为10.6亿元,分别位于下洋瓦灶、药谷、美安科技新城、长秀、等四个不同片区。

宗地一

为海口市下洋瓦灶片区棚户区改造C0504地块,位于海口市国兴大道北侧,土地面积为7566.38平方米(合11.35亩)。本项目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限定价格为每平方米15000元。

宗地二

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以南、永万路以西、药谷一横路以北,土地面积为28292.95平方米(合42.44亩)。限价每平方米12000元。

宗地三

为美安科技新城B0618地块,土地总面积为27628.56平方米(约合41.44亩)。限价每平方米10800元。

注:宗地二和宗地三的安居型商品住房仅面向高新区各企业(符合《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均由海口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统筹配售。

宗地四

为海口市长秀片区E1001-1地块,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侧,土地面积为30511.34平方米(合45.77亩)。该安居型商品住房限定销售对象为海口市有关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定条件的本市居民家庭、引进人才以及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限价每平方米12000元。

四宗土地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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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37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海口市下洋瓦灶片区棚户区改造C0504地块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国兴大道北侧,土地面积为7566.38平方米(合11.35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该宗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经查《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4.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0%。其他要求按《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

二、竞买人资格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行为的。

2、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二)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15889.398万元人民币,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15889.398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9:00至2020年9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0年9月29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安居型商品房项目,须按安居型商品房管理规定及市住建局海住建保[2020]87号、97号文要求执行。

(四)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五)该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单体装配率不得低于50%。

(六)销售对象:安居型商品住房限定销售对象,仅面向符合《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2号文件规定以及本市有关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定条件的本市居民家庭、引进人才以及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统筹配售。

(七)本项目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限定价格:建筑面积15000元/平方米。

(八)装修标准建议为1200元/每平方米。

(九)有独立产权的小区配建停车位,最高价不超过13.64万元/个进行销售,或参照周边租赁市场的价格进行租赁,不得对小区业主以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销售或租赁。

(十)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琼国土资规〔2018〕7号)有关规定,鉴于该宗地不在省级六类产业园区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于房地产业中的住宅用地,因此该地块的投资强度指标为不低于500万元/亩,年度产值及年度税收不设指标。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市住建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3个月内动工,24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超出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前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十二)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十三)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7日

02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38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海口市长秀片区E1001-1地块中30511.3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侧,土地面积为30511.34平方米(合45.77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70年。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长秀片区E1001-1地块中30511.34平方米用地的规划情况详见下表:

二、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的起始价为40580.0822万元,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40580.0822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9:00至2020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9月20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0年10月12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安居型商品房项目,须按安居型商品房管理规定及市住建局海住建保[2020]134号文要求执行。

(四)本宗土地带安居型商品房涉及建筑安装、装修、环境建设相关要求进行出让,土地竞得人应按规划批准的进行深化建筑设计方案和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相关指标在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限定的上限(或下限)指标前提下,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设计方案相关规划指标为准。

(五)该宗地项目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单体装配率不得低于50%,需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具体按照市住建局要求执行。

(六)该地块内需配建12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土地竞得人应按国家、地方行业管理规范、规定要求建设该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完工验收综合备案后,无偿移交市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并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七)销售对象:安居型商品住房限定销售对象,仅面向符合《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2号文件规定以及本市有关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定条件的本市居民家庭、引进人才以及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统筹配售。

(八)本项目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限定价格:建筑面积不高于12000元/平方米。装修标准建议为1200元/平方米。

(九)户型面积要求:本项目安居型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以10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十)本项目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执行现房销售制度。

(十一)有独立产权的小区配建停车位,最高价不超过13.64万元/个进行销售,或参照周边租赁市场的价格进行租赁,不得对小区业主以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销售或租赁。

(十二)该宗地按照投资强度指标不低于500万元/亩。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市住建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3个月内动工,动工后30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超出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前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十四)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十五)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十六)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7日

03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39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以南、永万路以西、药谷一横路以北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以南、永万路以西、药谷一横路以北,土地面积为28292.95平方米(合42.44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该宗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该地块属《海口药谷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控规XY0713002规划地块范围,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40%,其他要求按控规图则控制。

二、竞买人资格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行为的。

2、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该项目原非法占地或违法建设行为人。

(二、)竞买人须为市属国有企业或市属国有企业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346,588,637.50元人民币,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346,588,637.50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9:00至2020年9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0年9月29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地上建筑物(建筑物价值量为28159.66万元)与土地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除足额缴交土地出让金外,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10个工作日内须另行到市住建局按评估价办理地上建筑物结算手续,并凭市住建局出具的意见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三)本宗地按现状挂牌出让。

(四)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安居型商品房项目,须按安居型商品房管理规定及市住建局海住建保[2020]87号、97号、135号文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销售对象:安居型商品住房限定销售对象,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该地块安居型商品住房仅面向高新区各企业(符合《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由海口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统筹配售。

(六)本项目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限定价格:建筑面积12000元/建筑平方米。

(七)装修标准建议为1200元/建筑每平方米。

(八)本项目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执行现房销售制度。

(九)有独立产权的小区配建停车位,最高价不超过13.64万元/个进行销售,或参照周边租赁市场的价格进行租赁,不得对小区业主以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销售或租赁。

(十)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琼国土资规〔2018〕7号)有关规定,鉴于该宗地不在省级六类产业园区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于房地产业中的住宅用地,因此该地块的投资强度指标为不低于500万元/亩,年度产值及年度税收不设指标。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一)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十二)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8日

04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40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美安科技新城B061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B0618地块,土地总面积为27628.56平方米(约合41.44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经核查,地上已建有建筑物,该宗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提供美安·南区福邻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函》,用地位于秀英区美安科技新城B061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40米,绿地率≥35%。

二、竞买人资格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行为的。

2、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该项目原非法占地或违法建设行为人。

(二)竞买人须为市属国有企业或市属国有企业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的起始价为楼面地价2704元/建筑平方米,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元/建筑平方米或1元/建筑平方米的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14938.76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9:00至2020年9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0年9月29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该地上建筑物(地上附着物评估价值为21461.50万元)与土地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除足额缴交土地出让金外,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10个工作日内须另行到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理按评估价缴交地上建筑物价款等相关手续,并凭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意见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按现状出让。

(四)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安居型商品房项目,须按安居型商品房管理规定及市住建局(海住建保[2020]135号)要求执行。

(五)安居型商品住房限定销售对象,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该地块安居型商品住房仅面向高新区各企业(符合《关于开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由海口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统筹配售。

(六)本项目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限定价格:不高于10800元/建筑平方米。

(七)装修标准建议为1200元/建筑平方米。

(八)本项目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执行现房销售制度。

(九)有独立产权的小区配建停车位,最高价不超过13.64万元/个进行销售,或参照周边租赁市场的价格进行租赁,不得对小区业主以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销售或租赁。

(十)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十一)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十二)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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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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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最低价格10800元/㎡,海口10.6亿元挂牌4宗安居型商品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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